YK America Regional Center

關於EB-5

始於1991年,EB-5(職業第五優先)投資移民計劃 以吸引海外投資者在美國投資和創造就業機會為目標。根據1990年第203(B)(5),一個外國人用自己合法獲得的資本投資設立商業企業,創建10個或更多的就業機會即可申請移民美國。如果外國人投資在由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(USCIS)批准的“區域中心”,所產生的間接和直接就業崗位,都可用於滿足創造就業機會的要求。 EB-5區域中心是所有移民分類中,具有最短的處理時間和最少的限制條件等諸多優點。

EB-5 新政策亮點

創造就業: 每年EB-5有10,000張綠卡配額,其中有32%預留如下項目:20%預留給在鄉村地區投資的合格移民;10%預 留給在高失業率地區投資的合格移民;2% 保留給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的合格移民。

美國境內申請人可立即獲得美國合法居住權,同時提交移民申請表I-526E和身份轉換錶I-485

提交申請後在美國境內的投資人快速可獲得工卡和回美證的組合卡

快速取得合法居住身份

工卡和回美證組合卡

可以在美國可以自由工作、學習、生活

可以短暫出入美國

I-526E 移民申請表

EB-5提交申請證明

投資資金來源證明

I-485 身份轉換錶

在美投資人身份轉換,提交之日立即獲得居住權

在美投資人可以與I-526E同時提交

提交後可快速獲得EAD工卡,可免除工作身份限制,以及回美證明,可短暫出入美國

EB-5 區域中心

什麼是區域中心?

區域中心是一個獨立的企業或機構,具有特定的地理劃分區域和明確的投資項目,並已獲得美國移民局核准。

EB-5區域中心和傳統式EB-5項目的不同之處是什 麼?

傳統式EB-5項目是移民投資人需設立一個企業,自行 經營管理並直接僱用10個全職的美國員工。 EB-5區域 中心的投資項目為移民局預先核准的投資項目,以便 於移民投資人取得美國居民身份。投資人無須直接經 營管理及僱用當地員工,即可直接或間接的履行移民 局對創造就業機會的規定。

誰可以獲得永久居留權(“綠卡”)?

在美國移民局核准的項目內投資捌拾萬美元 (US$800,000)或壹佰零伍萬美元(US$1,050,000),投 資人及其配偶和單身且未滿21歲的子女均可在同一送件獲得條件性綠卡,該條件性綠卡為期兩年。兩年後, 如該核准項目建設完成並創造了就業機會,投資人及 其家屬即可收到其美國永久性居留權。

EB-5 區域中心的五大優勢

  1. 對申請人無學歷,語言和商業背景的規定要求
  2. 配偶與21歲以下的單身子女均可同時獲得綠卡
  3. 投資人可自行選擇美國任何地區定居,不限予投資項目所在地
  4. 投資人可自由進出美國,無需放棄原居住國事業
  5. 拿到永久綠卡,五年後可申請轉換為美國公民身份